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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下经济发展实施纲要(2019-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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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下经济发展实施纲要(2019-2025 年)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既包括林下产业,也包括林中产业,还包括林上产业。[吉山花瑶自媒体网络首发]

林下经济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地承包到户,农民充分利用林地,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科学经营林地,而在农业生产领域涌现的新生事物。它是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

发展林下经济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绿色增长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林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安徽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发展林下经济具有丰富的资源基础、优越的气候条件、良好的生态环境、明显的区位和市场优势。2013 年 2 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 号),同年 9 月,经省政府同意,原安徽省林业厅印发 《安徽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2—2016 年)》,全面实施林下经济发展“5211 工程”(到2016 年,全省形成 5 大特色林下经济示范片,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达到 133.33 万 hm 2 ,林下经济产值在2011 年基础上翻 1 番,直接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林农人均收入翻 1 番)。规划实施以来,全省现有林下经济发展面积已达到 89.07 万 hm 2 ,林下经济产值由 2012 年的 108 亿元增加到 2018 年的 302 亿元,年均增长 18.69%,从事林下经济农业人口 620万人,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人均增收 500~1 000元。成效较为显著,但仍存在规模较小、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科技含量不高和基础设施条件滞后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下经济快速发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按习近平总书记 2016 年 5 月在黑龙江考察调研关于林下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安徽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培育林业发展新动能,有力促进林业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目标,现就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提出以下实施纲要。

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总任务,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林长制改革为主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提高林地综合效益为核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强化保障,推动林下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使其成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新的增长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打下坚实基础。

2 基本原则

2.1 坚持保护优先

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以保护为首要,坚持生态保护与林下经济融合发展,实施立体种养、复合经营。

2.2 坚持市场主导

以市场需求为主导,以提升林下产品质量为核心,大力发展品牌产品。

2.3 坚持区域特色

因地制宜,优化产业布局,突出优势和特色品种,打造区域品牌,适度规模经营,提升产品竞争力。

2.4 坚持创新驱动

加强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坚持与产业结构调整、精准扶贫开发紧密结合,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3 发展目标

创建 500 个林下特色中药材、苗木花卉、森林食品和森林康养四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打造50 个以林下经济为主体的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到2025 年,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面积由 2018 年的 89.07万 hm 2 增加到 133.33 万 hm 2 ,年均增长 9.36%;林下经济产值由 2018 年的 302 亿元增加到 1 000 亿元,实现产值 4 000 元 /667m 2 ,年均增长 18.65%;农户发展林下经济年均增收由 2018 年的 500~1000 元增加到 1000~2000 元,年均增长 9%。

4 重点任务

4.1 林下特色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

以安徽道地中药材为中心,重点发展霍山石斛、灵芝、亳白芍、黄精、茯苓、宣木瓜、菊花、丹皮、断血流、桔梗等“十大皖药”。在重点培育现有 39 个“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到 2025 年,新增“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 50 个,基地面积由2018 年的 5 200 hm 2 增加到 1.33 万 hm 2 ,年均增长14.4%;适度驯养梅花鹿、马鹿、黑熊、猕猴、尖吻腹、蜈蚣、中华蟾蜍等药用野生动物;创建 100 个林下特色中药材示范基地,重点打造 10 个林下特色中药材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全省林下特色中药材种养业年产值由 2018 年的 76.8 亿元达到 200 亿元,年均增长 14.7%。

4.2 林下特色苗木花卉示范基地建设

在全省“五带一区”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突出地方优质特色树种,重点打造合肥肥西、滁州南谯、芜湖市和宣城市四大特色苗木花卉生产基地。到 2025 年,创建 100 个林下特色苗木花卉示范基地,重点打造 10 个林下特色苗木花卉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新增林下特色苗木花卉种植面积 3.33万 hm 2 ,使全省特色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 6.67 万hm 2 ,特色苗木花卉产业产值由 2018 年的 83.6 亿元达到 200 亿元,667m 2 平均产值达 2 万元,年均增长13.3%。

4.3 林下特色森林食品示范基地建设

培育特色林菌(竹荪、食用菌、木耳等)、林粮(小香薯、魔芋等小杂粮)、林油(油菜、大豆、花生、芝麻、油用牡丹等)、林菜(竹笋、山野菜等)、林茶、林果(蓝莓、树莓、乌饭等)、林禽(皖西大白鹅、皖北芦花鸡等)、林畜(黑毛猪、山羊和黄牛等)和林蜂模式。到 2025 年,创建 100 个林下特色森林食品示范基地,重点打造 10 个林下特色森林食品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使全省林下特色森林食品产值由 2018年的 66.2 亿元达到 200 亿元,年均增长 17.1%。

4.4 林下特色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建设

大力建设森林康养示范林,积极培育红豆杉等珍贵树种和对健康有益的森林林分。完善森林康养基础设施,建设森林康复中心、森林疗养场所、森林浴、森林氧吧等服务设施,着力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休闲游憩等森林康养服务。加强森林康养食材、中药材种植培育,森林食品、饮品、保健品等研发、加工和销售。依托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优质森林康养品牌。按照“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管理完善、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要求,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 2025 年,培育森林康养林 66.67 万 hm 2 ;创建国家森林康养示范基地 50 处、省级森林康养城市 10 个、省级森林康养小镇 50 个、省级森林康养人家 100 个;认定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150 处、森林氧吧 500 个,全省森林康养产业产值达到 200 亿元。

5 保障措施

5.1 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开展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县和省级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药监、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制定具体扶持政策,落实扶持资金,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全省上下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

5.2 推进改革创新

修订《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研究制定林地经营权流转(林木所有权)发证制度,连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系统一并推广各地使用,赋予林地实际经营人在权属证明、林权抵押、采伐审批等方面的法律权益,有效解决林地流转难问题。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建立健全与林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林下经济适度规模发展。

5.3 强化政策支持

在现有财政项目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各地要大力筹措扶持资金,积极利用国家林业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推广应用“皖林邮贷通”和“五绿兴林·劝耕贷”,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在不破坏森林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利用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发展林下经济。支持开展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发展林下经济需要少量占用林地的,如修筑简易道路、养殖设施,按规定允许不超过 3‰的林地用作林业设施用地。

5.4 突出科技支撑

鼓励和引导林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生产和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创建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生产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鼓励建设林下经济产品交易市场、物流配送、烘干仓储和集散中心,探索组建油茶、松香、竹笋等林业要素交易平台。积极支持省内林下经济企业入驻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电商交易平台等国家级电商平台。支持有实力的林业龙头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创建特色鲜明、产业链和服务链完整、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门户商务网,打造一批林业优势产业电商骨干企业。引导中小林业企业和家庭林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深度对接,逐步成为电子商务产业链的营销主体,实现从传统经营模式向电子商务模式转型升级。

(省林业局林业改革发展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