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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浏览数:35次
皖农计〔2013〕240号?xml:namespace>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关于下达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 项目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农委、农业综合开发办: 根据《农业部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计划的批复》(农计发〔2013〕21号)精神,现将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抓紧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认真落实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公示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切实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各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快项目资金拨付,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抓紧足额落实自筹资金,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资金不留缺口。 三、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等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实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同时,要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月报制,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资金到位、实施进度、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分别报省农委有关行业处(局、室、站),行业处室汇总后报委计划处。 五、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项目资金审计、工程决算和项目自验工作,并提交自验报告和审计报告,为省级验收做好准备。 六、项目建设中要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科学技术与科研成果,努力提高项目科技含量,充分发挥项目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1.安徽省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投资 计划表 2.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良种繁育和优势特色种养示 范项目任务和投资计划表 3.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良种繁育和优势特色种养示 范项目效益估算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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