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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应着眼农民的长远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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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
   每一次社会变革都是对资源要素分配的重新调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在此背景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是基于何种考虑?农村发展的活力在哪里?怎样才能释放出来?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

   记者:近年来走进农村,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装修得很好的房子大门紧锁,村里村外所见多是“三八六一九九”部队。您如何看这样的现象?

   张晓山:农业、农民、农村发展三者密不可分。农村建设得再好,没有人发展不起来;有人在,没有产业,人也呆不住,所以新农村建设首要的一条就是“产业发展”,有产业才能有就业机会,人们才能通过就业增加收入,才能聚集人气推动服务业的发展。

   接下来的问题是发展什么样的产业。现代农业要提供满足消费者对优质安全农产品的需求,农民要增加收入,但是在农村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粮食与经济作物的种植如何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要怎样协调发展,非农产业要怎样形成集聚效应?各地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来确定各自产业,而不能发展污染型产业,或是产能过剩的产业,因为这种产业的发展不是符合社会进步需求的。

   另一个问题是在产业发展中,城市和农村怎么协调,大中小城市怎么协调。过去的发展,都是优质资源向北上广深等大城市集中,现在说要发展农村,发展小城镇,需要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医疗资源等各方面资源向这些地方均衡分布。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首先是个质量的问题。不解决资源分布重大中城市重沿海轻小城市轻农村的问题,就没有办法实现公共服务质量上的均等化。

   近年来几个一号文件的基本思路没有变,农业农村发展需要解决深层次的问题,而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并不是农业、农村自己能解决的,而是依赖于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格局相关。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发展要增加活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不行的,必须同宏观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所以这次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土地确权、改善民生等问题,都涉及到怎么深化改革、怎么合理配置资源、怎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这些相关的问题。

  农村的发展,一是产业的发展,二是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三是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农村才能不再只有儿童、妇女、老人“三留守”,外出打工的农民才愿意回乡创业,才能够在农村安心发展。农村发展有中坚力量,农村才能比较繁荣,农业也才能发展成为有竞争力的、适度规模的、质量安全有保证的现代农业。

   需要注意的是,在强调“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同时,还应该强调“谁来管理”、“怎么管理”、“谁来监督权力的运行”。为此,一方面要转变政府职能,把资源向基层倾斜,另一方面要在基层建立民主机制,把村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里,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在机制健全的情况下,再发展起产业,有公共服务配套,有金融支撑,这样的农村才是有活力的。

   记者:农村并不是没有活力,怎样才能将活力释放出来?

   张晓山:发展才是硬道理,但在30多年的发展中我们也有很多经验教训,现在应该考虑怎么发展道理才能真正硬。发展要能够真正满足人的需求,真正提高人的幸福指数,也就是生活是舒适的,环境是好的,吃的不是三聚氰胺,呼吸的不是废气,白天能看到蓝天,晚上能看到星星,土里有蚯蚓,塘里有青蛙。农村的发展,要把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的精华结合起来,而不是把二者的糟粕结合起来,这样才能符合广大农民的福祉。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村的发展应该是多元化的发展,不能把所有的农民都赶上楼,而要在保持青山绿水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发展适合的产业,在此过程中使有企业家精神的人能够创业。是追求短期效益还是追求长远收益,思路决定了发展方向,农村的发展千万不可急功近利搞“一刀切”。

   记者:“被上楼”是近年来农村发展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那“农民意愿”能否刹住一些地方盛行的大拆大建之风?城乡一体化中该如何维护农民的根本权益?

   张晓山:“尊重农民意愿”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同时农民意愿也是多元的。对离开农业的农民来说,他们已成为产业工人,希望乡村和城市一样;而对仍然务农的农民来说,他们对生活方式的要求和前者完全不一样。应该说,尊重农民意愿、发育出民主机制都正确,但关键要弄清楚为什么大拆大建之风能盛行。

   为什么没有一个全国的号令,从东到中到西却不约而同地大拆大建?这是因为各地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在各种利益驱动下盯着的还是农民的土地。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最终的结果就是各地都在扩大建设用地。中国是土地稀缺的国家,本应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而实际上整理置换出来的土地产出率非常低。“跑马圈地”实际上是透支未来,把子孙后代的生存之本都用掉了。

   从根本上说,现在所有问题都是体制机制的问题,连片开发、土地复垦、综合整治这种“运动式的发展”,不可能从根本上尊重农民意愿,也很难说是真正着眼于人民的福祉。

  农村的发展应该是可持续的,而不是饮鸩止渴令其后面发展空间受影响;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应该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农民自身意愿,而不是强制的,这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让人不理解的是,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为什么一涉及到农村就是疾风暴雨?能否从农民利益出发去考虑问题,恐怕是农村发展中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通过自上而下“运动式”地大拆大建,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集体建设用地卖完了,宅基地被压缩到最低,大量农村消亡,其实质是对农村资源的最后一次再分配,也是对农民最彻底的剥夺——土地是农民农村发展最后的资源,一旦被剥夺也就意味着上楼农民永续发展的资源没有了。

   记者:一方面是农村发展需要资源投入,另一方面是工商资本对农村的土地资源虎视眈眈,如何实现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良性流动与发展?

   张晓山:农村发展到现在,很多事情不是看不明白,关键是站在什么立场,代表谁,代表谁的长远利益。一号文件强调土地确权,这是非常重要的,确权就是要让作为资产所有者的农民明白家底是什么,有多少,剩多少。在每块土地都有主儿的情况下拿地,农民就清楚这是拿谁的东西,合法不合法,该出什么条件。

   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只是说“不提倡”,但“不提倡”并不等于“禁止”,而且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已经是既成事实,这种情况下堵塞不如疏导,需要加强的是对工商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有规矩,有规则,有门槛,有审查,才能保证不损害农民的利益。

   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首先要看进入的领域,进入产前、产后环节是鼓励的,现在争论比较多的在产中环节。实际上,在工商企业进入产中领域后,对周边农民也有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公司产业发展不起来,问题在于仅靠公司产业发展难长久,有所发展的农民必须摆脱公司,自己起来组织合作社,合作社牵头办企业,这才是农业产业化的理想前景——以农民为主体的全产业链拓展。

   记者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