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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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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安徽省体育局


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林业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体育局:


森林康养是以森林生态环境为基础,以促进大众健康为目的,利用森林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并与医学、养生学有机融合,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的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安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科学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精神,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皖办发〔2018〕2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健康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7〕24号)要求,全面提升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水平,现就加快推进全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为目标,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为统领,以构建森林康养产业体系、培育森林康养新生业态、提升森林康养发展能力为重点,坚持生态优先、市场主导、科学开发、多业融合、品牌引领的发展原则,全面提升森林康养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有力推进五大发展绿色江淮美好安徽建设。


    (二)基本原则。保护优先,协调发展。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统筹考虑森林生态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康养利用方式和强度。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资源禀赋、地理区位、人文历史、区域经济水平等条件及大众康养实际需要,确定森林康养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规划布局。创新引领,建章立制。运用多学科多领域的新成果,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强化服务保障。市场主导,多方联动。立足市场需求,以产权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推进全面开放,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培育森林康养林1000万亩;创建国家森林康养示范基地50个、省级森林康养城市10个、省级森林康养小镇50个、省级森林康养人家100个;认定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50个、森林氧吧500个,逐步建成集医疗、养生、康复、保健、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于一体的新型林业产业体系,构建产品丰富、标准完善、管理有序、融合发展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打造国际知名的森林康养目的地和森林康养大省。


二、重点任务


(四)大力营建森林康养林。结合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皖西大别山、皖南山区、皖东和沿江丘陵区、皖北平原区为主体,布局构建形成林相优良、景观优美、功能健全的森林康养林体系。加强森林康养林道、康养林带、康养林网、康养林区建设。结合功能布局,针对性地营造、补植景观类和芳香(花卉)类植物,提升康养林疗养功能。加强康养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森林火灾防控、有害生物防治和平安林区建设,加强康养林监测管理,确保康养林综合环境的生态健康。


(五)大力推进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皖南山区、皖西大别山区、皖东和沿江丘陵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优势,依据林业、健康、卫生、养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管理完善、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要求,建立健全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城市、森林康养小镇、森林康养人家、森林氧吧建设和认定标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价和动态管理制度。鼓励皖北地区依托花园小镇和森林康养林等基础开展森林康养基地建设。


(六)加快开发森林康养新产品。针对市场对森林康养、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文化体验等多样化需求,加快促进传统森林旅游产品升级。积极开发森林观光、山地度假、水域休闲、温泉养生等产品,进一步拓展森林康养发展空间。结合各地林业产业发展实际,大力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林特产品、手工艺品、湿地产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商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森林康养服务相结合的产品。推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繁育及利用。加强森林康养食材、中药材种植培育,森林食品、饮品、保健品等研发、加工和销售。


(七)积极培育森林康养新生业态。大力发展森林康养+医疗。积极发展森林疗养、康复、保健、养生、养老、运动、休闲、度假等森林康养业态,开发森林自然疗养、亚健康理疗、康复康养、养生养老等服务项目。加快推进森林康养+食品。大力发展食用笋、珍稀干果、木本油料、林下药材、山地水果、食用菌、森林蔬菜及驯养野生动植物等森林食品产业,加快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森林食品品牌,大力发展森林食疗、森林药疗等康养服务模式。探索发展森林康养+文化。传承和挖掘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的森林文化,开发文化研学旅行、休闲体验旅游等项目。大力发展林业特色文化产业。积极发展森林康养+体育。开展森林步(古)道评价和分级,编制全省森林古道保护和利用规划。支持森林旅游景区与生态体育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森林山地运动、湿地水上运动等森林体育旅游,开发打造森林健步、森林骑行、森林瑜伽、森林太极、森林马拉松、森林户外拓展、湿地行、汽车自驾运动、航空、漂流等体育项目品牌。


(八)积极培育发展各类市场主体。大力扶持特色森林康养、森林医疗和森林旅游等专业森林康养经营机构。鼓励优势森林康养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鼓励医疗机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旅游开发公司依法跨界联合组建森林康养企业。创新开发新型商业模式,整合包装一批优势产业项目,吸纳理念先进、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森林康养产业。引导各类森林康养经营主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森林康养龙头企业与知名品牌。


    (九)加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已有林间步道、护林防火道和生产性道路,改造道路通行和标识系统,建设森林康养步道和自行车骑行道;充分利用现有房舍和建设用地,改造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加快森林康养地的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以及停车、环卫、通讯等公共设施建设,提高森林康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十)提高森林康养服务水平。完善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标准实施和监督管理。引进先进经营理念,探索运用连锁式、托管式、共享式、职业经理制等现代经营管理模式,提升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品质。开展森林康养环境监测,实时发布生态及服务数据。加强安全防护和引导,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安全运营。


  四、保障措施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康养产业的发展工作,要把加快推进森林康养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合作会商机制,研究出台支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共同推动森林康养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各级民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将森林康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在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安排项目、组织活动时,予以适当倾斜。


  (十二)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各地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与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互促共赢。鼓励各地探索创新,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以康复医疗为主的森林康养服务纳入医保范畴,康养费用按规定用医保支付报销。选择一批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较好、服务能力较强的重点森林康养地和疗养地,列入省级工会疗养线路。利用好现有法律和政策规定,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治理面积从事康养产业开发。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依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利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展森林康养活动。认真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合理利用农村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发展养老产业。


(十三)拓宽融资渠道。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加大对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省级林业、健康产业等相关专项资金要支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和协调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及有关商业金融机构长周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产业投资基金和民间资本以PPP、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森林康养项目建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政府部门,鼓励各类林业、健康、养老、中医药等产业基金进入森林康养产业。


    (十四)强化科技支撑。鼓励森林康养产业主体与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加强科学研究、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推进“互联网+森林康养”发展模式,打造森林康养大数据平台,与国家生态大数据平台实现对接和数据共享。支持高校和职业学校建设森林康养相关学科和专业,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专业人才。探索开展森林康养从业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工作,培养一支懂康养业务、爱康养事业、会经营管理的经营型人才队伍和技术优良、服务意识强、职业操守好的康养技术人员。


(十五)加强安全监督。加大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严肃查处擅自征占用林地、重要湿地或不按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重要湿地手续及无规划或不按规划进行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不按程序审批、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森林康养安全生产管理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员。要强化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制定安全事故、医疗事故、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应急机制。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安徽省体育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