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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意义、原则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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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中国农民合作社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3-03-23 21:10 发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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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国家乡村振兴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引导广大农民用辛勤劳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认识与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过程中的意义、原则与方法,对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推进《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是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有效途径
中办、国办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机制的构建与完善离不开以农民为主要成员的组织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组织农民开展生产生活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发展乡村产业、建设和美乡村、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力量。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农民切身利益挂钩,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引导农民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及管护,丰富农民就业岗位,成为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有效途径。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落实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要求的具体体现
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乡村归根到底是农民的乡村,农民是乡村的主人,乡村怎么建、建成什么样,由农民说了算。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80%以上的成员为农民,农民在合作社生产、运营、服务、决策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而乡村建设主体也在农民,乡村建设得好不好主要依靠农民。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互动,高效落实集体增收的任务,及时反馈成员急难愁盼问题,可以有效保障农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真真切切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幸福美好家园的生动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对乡村建设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也反映出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景和期待。其中“宜业”反映出乡村建设需要产业和经济的强力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乡村产业发展的动力引擎,是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动机”。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架起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桥梁,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作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丰富农村文体生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就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留给农民,激活县乡经济,使农民过上幸福生活,是乡村建设既“塑型”又“铸魂”的生动实践。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原则
一是党建引领原则。基层党组织是联系党和群众的纽带,必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乡村建设才能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过程中要听从基层党组织的指导与安排,尤其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更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依法守规原则。在乡村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诉求,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民主决策。合作社在运营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好各级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使农民自下而上的需求和自上而下的要求有机结合、辩证统一,既民主又集中,实现乡村建设的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并重。
三是各司其责原则。厘清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等不同主体的责任边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承接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建设任务,为成员谋福利,不得越权越界干涉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其他组织的事务。
四是奖罚分明原则。在合作社内部建立以奖励为主、惩戒为辅的激励机制,止恶扬善,充分调动成员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自觉维护村容村貌的主动性,形成互相促进、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是群众监督原则。群众监督是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无论在项目建设阶段还是在管护阶段,都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设计好农民监督评议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运营、管护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过程中要主动设置公示栏和监督电话,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全体村民的监督。
六是农民满意原则。乡村建设不是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是民心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将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权利,求好不求快,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始终把农民满意作为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图片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方法
(一)组织农民外出考察
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外出考察学习是武装农民思想、提高农民素质、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有效做法,有利于破除农民思想认识陈旧、缺少参与乡村建设途径的问题。在乡村建设起步期,通过合作社组织农民赴乡村建设样板村庄考察学习,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理论+实践”等多种方式,与其他村庄农民交流,学习其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找到合作社发展的不足,取长补短、学以致用,将好的经验做法带回本村,身体力行带动其他农民共同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
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是既简单又深受农民欢迎的方法,通过参观先进合作社及村庄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农民比、学、赶、超的动力,增强改变乡村面貌的信心,帮助农民增长见识、厘清思路,提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意愿和能力。
(二)搭建多元主体参与平台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与村委会、社会资本联系沟通的桥梁纽带,是能人返乡创业的重要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每位成员要发挥人脉关系联系乡贤、公职人员、在外创业者等不同人群返乡参与乡村规划和建设,搭建多元主体参与平台,形成“村庄建设共同体”。例如,发起成立老乡会、乡贤会、爱乡会等公益组织,广泛吸纳乡贤能人、在外青年、关心和支持村庄建设发展的热心人士。鼓励在外村民投资入股合作社,为合作社导入产业发展项目,积极营造“我的家乡我建设”氛围,为乡村建设投资出力,建立起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
通过多元主体参与产业发展、乡村规划、投建公共设施、抓好乡村环境整治、发展慈善公益事业等反哺家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让在外村民获得认同感,激发其回报家乡、奉献家乡、造福家乡的热情,凝聚人心与智慧,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三)鼓励村民议事决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互助性经济组织,具有代表成员发声的民主管理属性,组织成员参与村庄事务商议、决策监督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农民通过合作社参与议事决策是扩大基层民主,保障农民直接行使村民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村庄事务、扩大农民参与渠道的一种议事方法,一般以走访入户、问卷调查、成员大会等方式征求意见。合作社对成员意见汇总后反馈至村委会,以此畅通民意渠道,回应群众诉求,凝聚群众智慧。最后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审议、表决和公示。
通过组织村民议事等多种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民主决策的方式,实现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既减轻了村“两委”负担,又让农民实际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农民的参与感、满足感得到明显提升。
(四)参与村庄规划运营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力军,是村庄规划与运营的重要参与者。合作社通过参与“乡村规划—村庄设计—建设实施—运营赋能”的全过程,带动农民参与其中。其具体做法是:第一步,依据乡村情况,合作社选出代表与村“两委”、第三方规划设计公司人员共同组建村庄规划运营工作组;第二步,进行系统调研摸排,了解风土人情、村情民意;第三步,制定符合村情民意的设计,充分考虑方案的整体性、长久性,经村民代表大会和上级负责部门审定后实施;第四步,合作社主动参与规划项目的建设运营,引进新项目,培育发展新产业。
通过陪伴式规划的方式,改变了传统规划挂在墙上“只能看不能用”的弊端,合作社与外部设计团队组建规划团队,能及时解决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有效保障规划方案的落地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切实享受到规划带来的福利,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五)组织农民投工投劳
组织农民投工投劳也称“工料法”,是对于农村公厕整治、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房整治、老屋修缮等村庄建设项目,由农民投工投劳的一种方法。“工”是指人工工资及租赁机械设备的工时费等,“料”是经多方询价比选后确定采购的合法原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承接村委会发包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项目等,在本村雇工购料、就地取材,组织有劳动能力、有意愿投工的合作社成员、乡村工匠等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同时,鼓励合作社拿出部分产业收益投入乡村建设项目,为乡村建设投资出力,扩大项目资金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参与乡村建设过程中扩大了业务范围,发挥了组织功能和制度优势,与社会企业开展合作,更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如公路建设、供水保障、农房修缮、清洁能源利用、仓储物流、垃圾处理等专业服务。
通过农民投工投料,合作社主动投资出力,解决乡村建设项目农民参与程度不高、政府大包大揽的问题,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增加农民就业岗位,做到资金合理分配,提高农民收入,真正实现就地取材、变废为宝。
(六)实行积分激励机制
积分制也称工分制,是以目标为导向,以积分为手段,将乡村建设中的各项事务进行分类赋分,以分测评、奖惩的一种激励机制,在乡村建设方面以村委会直接实施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实施为辅,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其作为一种管理成员的方式。具体做法是:合作社围绕职责岗位、绩效考核、日常表现等设置积分,将参与环境保护、道路维护、物流配送、防汛抗旱、志愿服务等乡村建设与治理相关的重点内容纳入积分管理。在执行过程中,积分可分为基础分、奖励分和处罚分,建立积分动态管理台账,有条件的合作社可通过建立APP、小程序等线上系统进行积分管理。合作社可根据成员积分多少进行排名,与合作社分红福利挂钩,从而激励成员多赚取积分。同时,探索合作社积分与村集体积分置换机制,加大积分激励效果,将积分应用与福利待遇、兑换物资、积分贷款等进行创新结合,使村民更积极主动参与到乡村各个方面的发展中。类似通过积分形式组织动员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方式还有道德银行、爱心超市、“信用+积分”等。
积分制的推行可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起初的人才、资源、资金发展瓶颈,解决合作社谁来管、如何管、怎么干、怎么分的问题,以积分激励的方式激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主动性,形成正向发展合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激发、引导、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之一,是党组织领导下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动员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有益补充。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市场经济组织,角色定位要清晰,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方式要与合作社的组织架构、自身需求、发展目标相结合,以为成员谋福利为前提,不能盲目上项目,更不能无组织、无纪律地发动农民。只有让成员真正享受到收益、实现自身价值,才能动员更多农民参与到乡村建设当中,体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中的责任与担当。
〔本文为国家乡村振兴局课题“激发和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纪永金 肖瑶 陈瑜;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