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2013年起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各省(区、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在年内要达到30%。各地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通知》指出,要丰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性和适用性,注重发挥中医药健康教育作用。
同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并开始向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征求意见。
《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实施规范和培训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加强督导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各项制度,指定专职或兼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人员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工作规范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强调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入推进改革。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30%以上等工作任务。
8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培训指导方案》,以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能力。
《方案》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进行12学时的培训,内容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等。
对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进行24学时培训,内容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计思路及其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及技术规范等。
同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规定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为,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为,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9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组织并制定印发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
《规范》规定对65岁及以上居民开展中医体质信息采集、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对0~36个月儿童主要针对小儿的生理病理特点和主要健康问题,通过对家长开展中医饮食起居指导、传授中医穴位按揉方法,改善儿童健康状况,促进儿童生长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