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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浏览数:155 


原创 姚亮

来源: 安徽信合联盟


近日,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为了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文件再次强调支持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包括农产品交易市场、物流、仓储、冷链、上下游产业链及相关配套,也是解决“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深受各级政府重视,近些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区域发展不平衡、规划布局不科学。


总体而言,东部发展比西部要快,人口密度大、经济情况好的地方发展比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的地方要快,平原地区比山区发展要快。有些地方政府在不具备产业集聚条件的地方,建设较大规模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定位为区域中心市场,与市场脱节,造成市场建设的失败。地方政府应当立足实际,符合本地需求,以区域核心流通市场为中心,建设从产地到批发,再从批发到零售、到消费者的流通链条,链条管理做到运营有序、调度有方、质量可溯、安全可控,有效保障农产品的供给和食品安全,促进消费流通,带动地方农业产业发展。


二是一些地方政府重建设、轻运营、弱管理。


有些地方政府重视招商引资,重视项目建设,忽略了对市场运营管理的扶持,造成市场建设起来后,缺乏运营管理,形成不了市场氛围,无法发挥市场作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这个特点决定了要“政企合力”,以运营为主,建立长效发展机制,与当地农户、农业产业建立有效的利益连接机制,政府通过划行规市、金融财政支持、政策支持等手段,支持市场运营,扶助农商,扶持农业,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民收入。


三是农产品流通体系未能形成有效的全国互联互通的网络,市场主体普遍散、小、弱。


因为信息不畅、配套不足、缺乏核心竞争力,各地市场主体散、小、弱,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流通体系,很多好的农产品难以通过市场体系流通到全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需要以区域中心城市和产地的市场为核心、建设全国范围的流通网络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破壁垒,做到信息互联、产品互通。政府应当支持市场主体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技术手段,建设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的集电子结算、产品溯源、电子商务、农业大数据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四是功能单一,带动能力不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功能未能有效发挥。


很多地方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只具备简单的产品集散、交易和仓储的功能,功能单一,产业带动能力不足,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政府应当通过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带动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综合服务平台,起到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保障供给链、完善利益链的作用和功能。


五是各种市场建设运营主体身份混乱。


目前,各地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的建设主要是在政府招商引资支持下的市场行为,参与市场建设的市场主体的实力参差不齐,一些市场主体以央企、国企、供销社社属企业等身份享受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重开发、轻运营,市场建成后缺乏招商、运营、管理的能力,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甚至导致市场烂尾,最终由政府和商户买单。政府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运营中应当淡化企业身份、背景,重视考察市场主体的建设实力和运营能力,培育有实力、有能力的市场主体,引导向农业上下游产业链发展。


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关系国计民生,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一些地方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走了弯路,主要还是由于未能树立“以市场运营为主”的发展理念,“重建设、轻运营”,对市场运营的支持不足。同时,有些地方片面追求规模,不能融合地方的产业、文化基础,与市场脱节。所以,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要强调“政企合力”,从政府层面,要加大对运营的支持,规划上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从市场主体层面,也要树立“运营为主,开发建设为运营服务”,“产业链发展”的发展理念,从注重短期效益转型为注重长远效益,注重产业链效益的模式。同时,要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