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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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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省农村电商快速发展,网销规模不断扩大,品牌意识逐渐增强,发展氛围日益浓厚,但农村电商上行服务不够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稳固,带动农业农村发展不够有力,电子商务助推脱贫攻坚不够精准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推动我省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现实施农村电商优化升级行动。

一、思路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部署,聚焦农村产品上行,优化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上行服务功能,推进电商利益联结模式和机制建设,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机衔接,实现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

2019年底,全省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新增100亿以上,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5000个以上,培育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打造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优秀品牌,加快农村电商发展集聚,电商扶贫更加精准有效,农村电商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修订《安徽省农村电商建设服务规范》,落实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企业对网点和物流的监督责任,明确运营企业上行实绩要求。加强对本地农村产品及小农户自产特色产品等信息收集、电商企业组织动员和产销对接等服务,推进电商展示与线上线下销售融合。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可持续运营机制。

(二)完善服务基础设施。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5万公里,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模式。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站点数量提10个百分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光纤和4G网络覆盖向自然村延伸,鼓励电信企业面向农村地区推出专属优惠资费产品。

(三)优化网点功能布局。推进网点调整优化、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突出上行服务功和功能覆盖,支持农村电商企业、有网销实绩的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承建网点,培育300个以上省级示范点并给予奖励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与网点合作推进农村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提升农村流通水平。推进与有条件的村部、就业扶贫驿站、益农信息社等融合共建。

(四)加强经营主体建设。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品牌给予奖励,培育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100家以上、年网销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100个以上。安徽名优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好网货大赛等加强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品牌宣传推广。建设20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力争培育50个省级电商示范镇、300个左右示范村,对示范建设给予奖励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300个,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运营推广

(五)强化电商利益联结。梳理并组织农村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专业合作社等产销对接。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对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并取得实效的给予补助。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方式,收购、包装并上网销售小农户自产农产品。

(六)提高电商培训实效。农产品电商人才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等列入培训内容。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并给予补助。加强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引入社交电商等新型课程,开展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支持职业教育院校开设农村电商专业或增设电商课程。加强《电子商务法》等宣传指导。

(七)精准推进脱贫攻坚。提升贫困村网点的扶贫服务功能,指导网点通过电商平台、网上小程序、微商等开展农产品网销。对电商经营主体通过“你种我销、我养我卖”等方式,收购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村群众自产农产品给予补助,对参与收购的网点给予奖励。加强对贫困村网点、创业致富带头人、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产业发展指导员、大学生村官、有基础的贫困劳动者等电商指导推进与就业扶贫、特色种养业等扶贫项目协作

引导电商应用创新。深化电商在农业农村应用,引导农村产品供应链建设,推动电商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地方优势产业有机融合。鼓励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对农村电商企业年在线进出口交易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奖励探索提升电商数据应用水平。鼓励社区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直采直供。引导中小电商抱团发展,聚合产销规模,合作开发产品,降低运维成本。

(九)加强电商政策保障。统筹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主体培育、品牌建设、模式建设、示范创建、产销对接等,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贫困县和行蓄洪区予以上浮20%倾斜。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潜力较大的县申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试点示范向农村电商发展较好的地区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农村电商金融产品,推广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仓单质押贷款等金融业务。各地要制定相应政策,支持企业引进高端电商人才,鼓励青年返乡创业,促进农村电商政策资源整合。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5月底前)。各地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11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调度,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三)评估检查阶段20202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评估。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

(四)持续提升阶段20203月以后)。总结推广农村电商优化升级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农村电商发展提质提效。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农村电商优化升级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各市要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在工作部署、政策安排、协作机制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省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强化资源要素供给,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村工作责任和任务,确保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