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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本级2018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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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本级2018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一、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方案

(一)支持水产产业发展10万元

项目资金10万元,支持蒙城县稻渔综合种养转型升级工程建设,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包括稻田开沟、防逃网,塘口清淤、护坡,物联网信息系统等设施建设和投饵、增氧、温控、水处理、检测检验、在线监控等设备购置。蒙城县农委根据省、市实施方案要求,采用竞争立项的方式,择优确定1家项目实施单位,并于9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项目文本(一式三份)上报至市农委。

(二)支持现代农作物种子发展(新品种展示示范)8.4万元

项目资金8.4万元,按照各地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开展情况,支持市农技中心(市种子管理站)2万元,用于组织开展观摩示范活动以及对各地展示示范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支持蒙城县种子管理站6万元,用于具体开展小麦、大豆和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亳州市丰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省农作物新品种生产试验1组,支持补助0.4万元。

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方案

(一)支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益农信息社建设25万元

项目资金25万元,支持依托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村邮站、村级电商服务站、乡村金融网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设村级信息服务站(益农信息社),整合相关涉农资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商服务和培训体验服务。涡阳县、利辛县农委根据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申报,于9月8日前将项目申报文本(一式六份)报送至市农委科教信息科,市农委通过竞争性立项确定1家项目实施单位。

(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万元

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支持市级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

(三)支持补助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综合试验站7万元

项目资金7万元,支持补助亳州市农科院小麦综合试验站3万元、玉米综合试验站1万元,亳州市农管办果树综合试验站2万元,济人药业蚕桑中药材综合试验站1万元,用于开展成果创制、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决策咨询和农业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

(四)支持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农交会培训11万元

项目资金11万元,2018年我市计划组织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骨干176名(涡阳县52名,蒙城县43名,利辛县38名,谯城区43名)参加合肥农交会期间的集中学习培训。按每名参训骨干600元补助标准,分别补助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3.12万元、2.58万元、2.28万元、2.58万元。0.44万元用于支持市级组织开展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农交会培训等工作。

(五)支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创建18万元

项目资金18万元,用于创建6个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示范站,其中谯城区、涡阳县分别推荐2个站创建省级示范站,蒙城县、利辛县分别推荐1个站开展省级示范站创建。各县区按照《安徽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考评规范(试行)》要求,开展对辖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考评工作,择优确定示范站创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至市农委。

(六)支持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8万元

项目资金8万元,一是支持市农技推广中心4万元,用于开展8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的调查、资料汇总分析及编写年度监测报告,全市全年不低于30次土壤墒情监测点的调查监测、资料汇总分析及报告编制等工作;二是支持三县一区农技推广中心各1万元,用于开展耕地质量监测点的管理、维护、记载、取样和检测工作。


亳州市本级2018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一、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一)支持水产产业发展10万元

  1. 实施内容:围绕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工程建设内容,支持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建立稻渔(虾蟹等)共生互利、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节水减肥少用药、稳粮增收提品质。要确保2018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200亩,且同比增长45%。

  2. 实施条件:主要用于渔业稻渔综合种养大县的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工程,示范推动渔业实现健康绿色发展。资金使用必须符合本区域渔业发展规划,重点扶持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具备可持续生产能力的渔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向带动贫困户就业或发展水产业成效突出的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倾斜。以往年度已经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但尚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请本年度资金。

  3. 实施主体:优先扶持承担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工程建设任务的养殖大户、家庭渔场、龙头企业、渔业合作社、渔业产业联合体等渔业经营主体。

  4. 资金投向:2018年省农委分配给我市10万资金分配指标,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包括稻田开沟、防逃网,塘口清淤、护坡,物联网信息系统等设施建设和投饵、增氧、温控、水处理、检测检验、在线监控等设备购置。

    5.实施区域:本项目实施内容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合或相近,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8〕117号)精神,我市仅有蒙城县2018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同比增长45%,按照省级要求支持蒙城县稻渔综合种养转型升级工程建设。

   6.评审办法:蒙城县农委采用竞争立项的方式(评分标准可参考附件1、附件2),择优确定1家项目实施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5日前推荐上报至市农委备案。

   7.项目评价: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提供反映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蒙城县农委负责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要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绩效评价报告中的内容和数据真实性负责,并将绩效评价报市农委备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联系人及电话:秦文学,5125675)

  (二)支持现代农作物种子发展(新品种展示示范)8.4万元

  1. 项目背景:实施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能够鉴定出参展新品种在我市范围内种植的丰产性、稳产性、抗逆性、适应性和品质特性,为筛选确定下年度主要推广品种提供科学依据,为优化种植结构和粮食持续绿色增产增效提供强力支撑。随着省“绿色增效、主体培育、科技推广、改革创新”示范行动的全面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在农业绿色增效中的作用显著提高,充分利用省现代农作物种子发展专项资金开展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成为促进粮食增产绿色、农业增效的重要手段和必要途径。

   2.资金安排:2018年省农委下达亳州市本级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资金8.4万元,按照各地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开展情况,具体资金分配方向为:市农技中心(市种子管理站)2万元,用于组织开展观摩示范活动以及对各地展示示范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蒙城县种子管理站6万元,用于具体开展小麦、大豆和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亳州市丰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省农作物新品种生产试验1组,支持补助0.4万元。

   3.实施主体:市农技中心(市种子管理站)、蒙城县种子管理站、亳州市丰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实施地点:蒙城县漆园办事处香山村(安徽丰硕种业有限公司科研试验基地)。

   5.实施内容:展示与示范作物分别为小麦、玉米、大豆3种。

(1)小麦。展示品种30个以上,主要是新麦26、涡麦8号、涡麦9号、涡麦99、涡麦182、烟农999、安科157、安农0711、济科33等优质或在我市种植面积较大的品种。

(2)玉米。展示品种30个以上,主要是登海605、丰乐301、丰乐NK718、中科玉505、华皖616、天益青7096、美豫168、美豫268、联创808、联创825、鲁单9088、全玉1233、苏玉34、苏玉40、浚单509、迪卡653、汉单063、滑玉168、中单868、金秋119等近两年主导品种或有苗头品种。

(3)大豆。展示品种20个以上,主要是齐黄34、中黄13、中黄37、中黄301、皖豆33、皖豆35、皖豆36、皖豆37、皖豆39、中涡29、安豆203、科豆2号、徐豆99、濉科8号、阜豆15等近两年主导品种或有苗头品种。

6.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7.项目评价:根据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省级项目评价方法,各实施主体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实效等方面作出科学、公正评价,按时完成项目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上报至市农委备案。

8.其他事项:严格按照项目任务要求,明确责任,扎实做好本年度小麦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并认真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发布总结报告和下年度主栽品种推介意见以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报告。(联系人及电话:侯效忠,5110360)

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一)支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益农信息社建设25万元

  1. 实施内容:依托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村邮站、村级电商服务站、乡村金融网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设村级信息服务站(益农信息社),整合相关涉农资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商服务和培训体验服务。

  2. 实施条件:新增县(区),从基础条件较好、积极性高的县(区)以及贫困县中产生。

  3. 实施主体: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益农信息社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是县级农委。

  4. 实施区域:市农委通过竞争性立项从涡阳县、利辛县中选择。

  5. 实施要求:市农委根据项目扶持重点和方向,结合工作任务和实际,按照省级农业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组织项目申报,按照公开竞争立项方式,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县区农委采取招标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安排使用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负责项目验收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杜运伟,5555306)

(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万元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安徽省关于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要求,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为导向,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规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精准化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加快培养造就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撑。

2.培训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特色种植专业家庭农场主。

3.目标任务:开设培训班1个,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具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养,具有较高生产经营水平、较强产业发展能力和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掌握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先进理念、知识和技能的特色种植专业家庭农场主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培训对象:

(1)培训对象:年龄在18-60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经营效益较好,且积极开展示范带动的家庭农场经营者。经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家庭示范农场经营者可优先安排培训。参加过今年其它类型培训和参加过201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的学员不再重复培训。

(2)遴选参训学员:培训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实施, 由各县区负责落实参训学员,并按要求选送学员到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进行培育。学员名额分配:谯城区13人、涡阳县12人、蒙城县12人、利辛县13人。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5.培训机构:市农技中心。

6.培训内容:

(1)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素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与管理、涉农政策法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农产品市场营销、“互联网+”等内容。

(2)专业技能课:重点培训农业绿色增产增效攻关模式、特色种植业技术与管理、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等技术技能。

(3)现场教学:以学员实践为主,灵活采取实验实习、观摩研讨、技能实训、岗位实践等形式开展现场教学,避免简单的参观考察。

7.培训时间:

(1)培训时间:该专业培训累计不少于15天时间,根据农时季节和农民需求,开展分段培训,每次不超过3天,累计不少于5次。培训实施时段为2018年5月下旬至10月下旬。

(2)学时分配:分理论课与实践课两部分。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即理论课培训5天,实践课培训9天,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1天。

8.培训方式:坚持方便农民、贴近生产和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以学员实践为主,实行参与式、互动式、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灵活采取实验实习、观摩研讨、技能实训、岗位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教学,做到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传统培训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

9.培训教材:认真选择教材,并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公共课教材10种以上、专业技能课教材3-5种)。

10.培训教师:遴选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深受农民欢迎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等为授课教师,至少聘请1名省级专家。安排家庭农场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农技人员任实训指导教师。

11.培训地点:理论课由市农技中心组织实施,实践课安排在各县区实训基地或农民田间学校实施。

12.组织和管理:市农技中心对市农委遴选的培训对象进行编班分组。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学员考勤制度、满意度调查制度、培训台账制度。

13.考核颁证: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农委审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的学员,按照省农委皖农科〔2015〕125号文件要求,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由所在县区颁发县级政府验印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联系人及电话:杜运伟,5555306)

(三)支持补助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综合试验站7万元

支持补助亳州市农科院小麦综合试验站3万元、玉米综合试验站1万元,亳州市农管办果树综合试验站2万元,济人药业蚕桑中药材综合试验站1万元,用于开展成果创制、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决策咨询和农业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

(四)支持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农交会培训11万元

2018年我市计划组织示范经营主体骨干176名参加合肥农交会期间的集中学习培训。涡阳县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共52家,组织示范经营主体骨干52名,按每名参训骨干600元补助标准,补助3.12万元;蒙城县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共43家,组织示范经营主体骨干43名,按每名参训骨干600元补助标准,补助2.58万元;利辛县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共38家,组织示范经营主体骨干38名,按每名参训骨干600元补助标准,补助2.28万元;谯城区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共43家,组织示范经营主体骨干38名,按每名参训骨干600元补助标准,补助2.58万元。0.44万元用于支持市级组织开展示范经营主体骨干参加农交会培训等工作。

(五)支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创建18万元

  1. 实施内容:创建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示范站6个。

  2. 实施条件:各地均按标准创建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示范站,已达到一定标准(见附件3),在本县区乡镇站建设规范、工作成效突出,需进一步提升示范水平。

  3. 实施主体:补助对象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创建单位,已经被省农委下文确认的监管示范站不在推荐之列。

  4. 实施区域:监管示范站创建在全市所辖的县、区开展,每个县区按照乡镇监管站数量确定监管示范站个数(见附件4)。

  5. 实施要求:示范带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机构队伍、改善监管条件、加强规范管理,落实监管职能,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服务能力和水平。

  6. 监管措施:按照省级农业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县、区农委依照《安徽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考评规范(试行)》,开展对辖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考评工作,择优确定示范站创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5日前推荐上报至市农委。市、县(区)农委和项目实施单位,全面加强管理,落实审计措施。项目实施后,实施主体应于次年1月底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市农业主管部门对主管的本市范围内项目进行评价。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实施成效、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联系人及电话:张涛,5126058)

(六)支持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8万元

  1. 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监测、培肥地力,实现“藏粮于地”对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基础作用,通过开展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工作可以掌握耕地养分状况的演变和在种植业生产各个阶段土壤墒情的适宜情况,为制定培肥地力和种植业生产指导意见提供科学依据,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和农业节约用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充分利用省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开展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工作也是促进粮食增产绿色、农业增效的重要手段。

  2. 资金安排:2018年省农委下达我市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项目资金8万元,按照全市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具体资金分配方向为:市农技中心4万元,用于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的调查、资料汇总分析及编写年度监测报告和土壤墒情监测点的调查监测、资料汇总分析及报告编制等工作。谯城区和涡阳、蒙城、利辛三县农技推广中心土肥站4万元,用于开展耕地质量监测点的管理、维护、记载、取样和检测工作。

  3. 实施主体:市农技中心、谯城区和涡阳、蒙城、利辛三县农技推广中心土肥站。

  4. 实施地点:

(1)8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分布在谯城区古井镇药王村和十河镇三里湖村;涡阳县陈大镇孙老家村、高炉镇大韩村;蒙城县岳坊镇姜饭棚村和双涧镇郭湾村;利辛县望疃镇梨园村和纪王场乡久建村。

(2)26个墒情监测点分设在谯城区4个、涡阳县10个、蒙城县8个和利辛县4个。

  1. 实施内容:

(1)耕地质量定位监测工作。完善8个耕地质量固定监测点的管理、维护、记载、取样和检测工作,开展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的调查、资料汇总分析,编写年度监测报告。

(2)墒情定位监测工作。组织三县一区土肥站完善26个墒情固定监测点的基础信息、监测点维护和监测报告的编写及发布,开展市级土壤墒情监测点的调查监测、资料汇总分析及报告编制。

  1. 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 项目评价:根据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省级项目评价方法,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作出科学、公正评价,按时完成项目自评工作。

  3. 其他事项:严格按照项目任务要求,明确责任,扎实做好本年度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工作,并认真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发布总结报告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报告。(联系人及电话:张俊侠,5110360)

附件:1.亳州市水产产业发展项目文本考核评分表

  1. 亳州市水产产业发展项目现场考核评分表

  2. 安徽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考评规范(试行)

  3. 各县区申报省级示范乡镇站名额分配表

  4.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站申请表

  5. 亳州市本级2018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