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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谯城区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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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谯城区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 10:41 文字大小:


谯扶组〔201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亳州市谯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谯城区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谯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7日

谯城区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等两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6〕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文件精神,强化脱贫攻坚资金投入与监管,提高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扶贫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注重涉农项目政策与扶贫攻坚任务的有效衔接,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涉农项目和资金围绕扶贫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打捆使用,解决贫困问题。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精准扶贫总体要求和扶贫攻坚目标任务,依托全区扶贫总体规划,结合涉农项目政策和要求,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思路,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整合资源、增强合力。区级各部门规划安排相关项目时应重点围绕贫困村具体扶贫规划进行,有效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调节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建设,增强综合扶贫投入合力。

聚焦贫困、精准扶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最期盼、现实最可能、基础利益长远的问题入手,聚焦整合,精准投入,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扶持贫困村早日出列,贫困户早日脱贫以及脱贫摘帽后的稳定收入。

因地制宜,规范运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动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充分依靠群众,科学制定、统一规划、统筹整合相关资金,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督促检查,推进涉农项目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针对目前涉农资金种类繁多、多头管理、交叉重复、分散使用等问题,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以“人脱贫、村出列、区摘帽”为目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

二、整合范围

除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和国家规定直接补助到农民的涉农资金外,其他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都要纳入整合范围。本实施方案印发后,财政部、省政府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如有新的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中央层面主要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等20项。

省级层面主要有:省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市县分成、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绩效奖补资金、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省级配套资金(含农业产业化)、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不含地方债分配资金)、环境保护及生态治理奖补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城乡社区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及省财政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等20项。

市级层面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区级层面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三、整合任务

根据全区扶贫攻坚总体规划要求,分年度确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具体任务。2018年谯城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涉及区扶贫办、交通局、民宗局、水务局、美丽办、卫计委、农发办等部门,计划统筹整合资金规模为28041.74万元,用于支持村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攻坚任务。

各部门2018年整合资金及建设任务如下:

区扶贫办:预算安排14084万元,计划整合14084万元,用于种植养殖产业项目、贫困村莲藕种植、双基工程、雨露计划和村级扶贫专项支出。建设时限:2018年。

区交通局:预算安排3704.6万元,计划整合3704.6万元,用于建设全区22个乡镇的农村道路硬化项目。建设时限:2018年。

区民宗局:预算安排139万元,计划整合139万元,用于古城镇张桥民族村新建食用菌大棚10个、牛集镇蒋楼民族村食用菌扩建项目。建设时限:2018年。

区水务局:预算安排3973万元,计划整合3973万元,用于建设张店乡、颜集镇、观堂镇包河治理、张店乡包河闸水利设施维护管养、立德镇配套节水灌溉项目、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整合部分资金使用到2018年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建设时限:2018年。

区农发办:预算安排1400万元,计划整合900万元,用于2018年度牛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建设时限:2018年。

四、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各相关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为:

区扶贫办:种植养殖产业项目、贫困村莲藕种植、双基工程、雨露计划和村级扶贫专项支出整合资金1408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安排4266万元,市级财政安排8909万元,区财政安排909万元。各分项项目依据招标确定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投资标准。

区交通局:全区22个乡镇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为4米宽、0.2米厚的冷再生基础水泥路,约需资金370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879.9万元、省财政安排824.7万元、区财政安排1000万元。

区民宗局:用于古城镇张桥民族村新建食用菌大棚10个、牛集镇蒋楼民族村食用菌扩建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安排139万元。各分项项目依据招标确定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投资标准。

区水务局:建设张店乡、颜集镇、观堂镇包河治理、张店乡包河闸水利设施维护管养、立德镇配套节水灌溉项目,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整合部分资金使用到2018年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工程中。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安排1080万元,省级资金安排2893万元。各分项项目依据招标确定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投资标准。

区农发办:2018年度牛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安排1000万元,省级资金安排32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0万,各分项项目依据招标确定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投资标准。

五、绩效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资金,确定项目建设和资金兑付任务,拟达到如下绩效目标:

区扶贫办:种植产业项目,惠及贫困人口数量2300人,带动贫困户总体增收345万元,贫困户户均增收1500元。养殖产业项目,惠及贫困人口数量773人,带动贫困户总体增收136万元,贫困户户均增收2000元。贫困村莲藕种植项目,惠及贫困人口数量90人,带动贫困村总体增收60万元,贫困村村均增收10万元。2018年春季雨露计划惠及贫困人口数量300人,带动贫困户总体增收45万元,贫困户户均增收1500元。双基工程建设惠及贫困人口数量15619人。村级扶贫专项资金惠及贫困人口数量11485人,带动贫困户总体增收1818万元,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

区交通局:全区22个乡镇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惠及贫困人口数量72600人。

区民宗局:用于古城镇张桥民族村新建食用菌大棚10个、牛集镇蒋楼民族村食用菌扩建项目,惠及贫困人口数量105人,带动贫困户总体增收15.9万元,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

区水务局:建设张店乡、颜集镇、观堂镇包河治理、张店乡包河闸水利设施维护管养、立德镇配套节水灌溉项目。惠及贫困人口数量2568人。

区农发办:2018年度牛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惠及贫困人口数量171人。

六、工作措施

立足谯城实际,围绕扶贫攻坚规划,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类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综合利用,提高涉农资金助推减贫脱贫整体效益。

(一)制定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好区级脱贫攻坚规划,做好与省级脱贫攻坚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引领投入,凝聚扶贫合力。

(二)建立任务清单。依据区级脱贫攻坚规划,充分发挥贴近脱贫攻坚一线、管理信息充分的优势,区分轻重缓急,围绕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等方向,建立脱贫攻坚项目任务清单,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年度建设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在选择扶贫项目时,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有些项目可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

(三)建立资金整合清单。建立资金整合清单,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加快相关涉农资金安排进度,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四)制定绩效清单。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果的主要标准,明确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制定资金整合绩效清单,做到项目、资金、绩效有机统一,协调推进。

七、实施步骤

谯城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由区财政局、区扶贫办牵头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此项工作3月20日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结合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按照项目计划完成本年度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区财政部门、区扶贫部门结合脱贫攻坚任务计划,通过对整合涉农资金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等措施落实部门整合资金支持脱贫攻坚任务。此项工作自2018年4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

(三)检查验收。组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进行总结,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书面工作报告。此项工作原则上在2019年1月份结束。

八、工作要求

(一)加大投入力度。区财政2018年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9214.14万元。政府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部分,确保50%以上比例用于脱贫攻坚。按照“两个必须”的要求,即涉农项目必须优先用于扶贫开发,涉农资金必须优先用于扶贫项目,统筹整合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规模的80%。

(二)健全完善制度。根据省、市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执行“一办法、一方案、三清单”,进一步健全细化各项工作制度。

(三)强化指导督查。区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政策目标和工作任务,协调帮助贫困村脱贫攻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和绩效监督。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指导下,科学编制扶贫攻坚规划,制定整合实施方案,做好资金筹措平衡,有序组织项目实施,助推全区扶贫攻坚。

(二)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财政与扶贫主管部门、涉农部门之间的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会商制度,对可用于扶贫攻坚行动的涉农项目资金,相关单位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研究政策措施,统筹安排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施绩效考核。按照“指标科学、程序规范、结果可用”的思路,建立健全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制定的绩效清单,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推进扶贫攻坚任务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绩效综合评价。同时,建立全过程绩效追踪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

1、亳州市谯城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任务清单

2、亳州市谯城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清单

3、亳州市谯城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清单